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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合同是作为市场交易中必不可少的方式之一,合同约束双方共同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签订后也为后续的违约有凭据。那么,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要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对方为法人的,要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资料,或实地考察;另外,要核实(要核实为正确内容)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
(二)合同形式:
1、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明确、具体: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等要具体、明确;
3、履行方式及期限须确定;
4、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5、约定争议解决办法。
二、合同签订了就不可以撤销吗
合同签订了,如果出现可撤销的情形时,合同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 【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案例:
(一)案情简介2018年8月23日,李某因生产需要,到湖南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现场咨询并洽淡购买生产设备事宜,双方于同年9月4日签订了合同,约定李某以176800元的价格从湖南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处购买了二手200T打包机和160T金属切割机各一台。而后双方各自履行了交货、付款的义务。李某在使用两台设备生产的过程中,因货物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而导致其经济受损,双方因此发生纠纷,为保障自身权益,遂李某将湖南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二)裁判结果攸县法院于2018年10月23日立案受理,本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18年12月6日、2019年4月18日两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院审理认为,2018年8月23日、9月4日,原告到被告公司咨询洽谈购买设备事宜。双方订立合同后,均应诚实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根据庭审查明,双方交易的系“二手机械”,原告对货物进行了实地考察,被告亦是按原告指定货物发放的事实,和被告对其向原告交付货物的型号非合同约定的货物型号的认知推定,本院认定原、被告在合同订立、履行中均有过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李某与被告签订的《湖南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销售合同》;二、限原告李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货物给被告;三、限被告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原告李某货款176800元。
以上就是关于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如果有什么问题,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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